我的酒友圈中时常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我昨晚约会了一个新鲜的女孩,大家都很投契,酒馆舞池出出入入了半晚(在香港与上海北京大抵都一样,一个晚上总要蒲足数个场才过瘾吧!),醉意浓了,走在街上,大家都不想归家。
朋友问:我应否当晚就叫她回家?说的,自然是床头事。
如果是没打算长远发展的话,这可不是问题。但难题是:
如果是想跟对方发展成伴侣,那又是另一回事。事实放在面前(纵然你不太相信):男人对性的态度,比我们想像之中保守。
另一个朋友这样响应:我有过类以的经历,第一次投契(不是第一次见面,可是相识好一段日子都没有火花,然后在某次特定的机缘,擦亮了!),你直觉感到对方是你今晚最想拥着去睡,又或者明早睁开眼第一个走进眼帘的人。但你就是没有提出。因害怕提出了,换来不想听的答案,一丝幻想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