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记者镜头下 发廊妹在求饶 谁的道德在沦丧?

发表于 2008-04-19 00:24  阅读(38874)  评论(38)          标签: 道德  记者  发廊妹  
  

3月28日至4月1日,东莞警方开始罕见地高调扫黄,而随警行动的记者拍摄并发表妓女赤裸图或者暧昧发廊女的照片。
  我们知道,对于涉及隐私性的案件,即便嫌疑人构成了犯罪,但犯罪人依然可以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审理。而卖淫只是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何以她们却连这点权利都被粗暴剥夺?更何况,发廊女并非被现场拿获,她们当时只是呆在发廊内,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们有卖淫行为。

照片满足了部分看客的视觉意淫,也引起部分受众的反弹。妓女和嫖客光屁股被手铐铐在一起的照片不雅,是一种视觉暴力。
  而通观所公布的照片,赤裸妓女还算有所自我保护意识以手遮脸或者以毛巾裹头。或许有人以为这是羞耻心的一种表现,固然不能排除此种可能,但最重要的是,必须意识到突如其来的镜头对准她们的裸身是一种伤害。据笔者所知,其实未发表影像中有赤裸妓女的正面照。
  发廊女则没有那么幸运,她们在发廊内的正面照被公布于众。大概媒体以为,既然没有裸体,发廊女被曝光也就顺理成章,而不考虑此举是否会令她们受到不必要的困扰。
  而在清查酒店桑拿现场,更有妓女大声求饶,"我知道错了,求你们不要拍照!"记者虽然获准随警方行动,但是什么样的照片适合拍摄并公布是依赖于媒体自身审查来完成的,警方并没有授予记者以凌驾于法律或者超越职业道德乃至于公德的特权。
  此前,陈冠希"艳照门"事件已经沸沸扬扬,为公众上了很生动热烈的社会伦理课。而警方也明确表示,如果传播200张以上艳照则构成违法(大陆和香港警方的分歧在于朋友之间传播是否违法)。
  而今,媒体对自己至少数以十万计的受众公开传播妓女赤裸图,或者发廊女的正面照,是否有超然于艳照门之外的特权嫌疑?
  那么,东莞媒体找到了公开示众的依据吗?
    耶稣说,道德是对弱者的仁慈;尼采说,道德是强者的勇气。面对职业道德的底线,媒体,请表现出应有的仁慈与勇气吧。面对头顶那灿烂的星空,你对内心的道德律必须更加钦敬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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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人 休了她 , 你绝对没错.
  • 梦江南 哈哈,精辟。说到我心里去了。但我还不敢说要和女生上床做爱
  • 456 还是不要拆穿她的好
  • 路过 最关键的问题是你们只爱"自己",没有真正爱对方,更不要说爱对方的孩子了!!只懂得自己的享受,忘了还有爱孩子的责任,还有教育孩子的责任!!孩子是天使,不论是否自己的,只要到一个家里,就是缘分,应该拿出自己的爱心去爱他,一家之中,对孩子不能偏心,大人要沟通,大人和小孩也要沟通,家长是孩子的榜样,只有大人学会爱大家、关心大家,才会让孩子们懂得去爱和关心别人。。。。。你们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吵架,对孩子影响很不好。。。。。
  • 觅情人 呵呵,我本人很色,但还没到狼的境界,因为到那个程度,就是禽兽了,不算是人!
  • 如果你想让婚姻走到尽头那你就去吧。《难得糊涂》告诉他回去好好爱他的老公
  • 日下人 既然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为什么要招惹我?既然你放不下老婆孩子,为什么又信誓旦旦的对我说你爱我?既然你不可能抛妻弃子,为什么又要我等你?男人,请你为自己说的话做的事负点责任!
  • 同感同感 想借你文章用用,大家同道人,不会吝惜吧, 谢谢
  • 日毛了 也许有你认为的“好色狼”存在,但大部分的这样的色狼都是抱着那半大小子的心态在欺骗单纯也无知的女生,所以,别以偏盖全,个例并不等于全部!
  • 12 我一般有四次高潮,这真要感谢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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