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出通告,明确将依法对五类趁灾违法犯罪活动从重从快惩处,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这一通告,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五类行为是:编造、故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以囤积居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方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哄抢公私财物的;贪污、挪用、倒卖、截留、私分抗震救灾款物的;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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