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完善司法解释工作机制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对此,政协医卫组委员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医疗领域中“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解释重新考虑,使之更符合国情,并对医疗纠纷中的医院赔偿数额不断增大的判决倾向加以正确引导。
王天佑委员对目前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表示异议,提出这一规定在全球范围比较少见,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医闹”现象的出现。高润霖委员认为,“举证责任倒置”不仅导致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增加,增加了医患双方的负担,也给医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委员呼吁在相关法律条文的拟定过程中,应当考虑医疗行业的专业特点,同时充分听取医疗卫生界专业人士的意见。
委员们还认为,目前,医疗纠纷的赔偿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由于相关法律条文不尽完善,甚至互相冲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效力弱化,医学鉴定的法律效力弱于司法鉴定,而法院判决时又倾向于认同患者是弱势群体,处于强势地位的医院应作出高额赔偿,即使医院无过错,也应当承担一部分人道责任,给予患者一定经济补偿。这就导致医院赔付数额不断增加,给医院运行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邵一鸣委员提出,医疗纠纷的高额赔偿折射出立法、司法领域片面理解以人为本的倾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从尺度、导向上加以引导。高润霖委员指出,在医疗官司中应当体现出司法正义,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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