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媒体25日报道,美国俄勒冈州的托马斯·比提是一名变性人,在接受“由女变男”变性手术,并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男性后,他就和自己的恋人南茜正式结了婚。在毫不知情的邻居们眼中,比提夫妇和其他恩爱的美国夫妇一样普通。然而,由于南茜接受过子宫切除术,无法怀孕生子,渴望拥有儿女的丈夫托马斯决定亲自通过试管受精怀孕,帮助不孕症妻子生儿育女。目前,托马斯已经怀上了5个多月的身孕。
看到“全球首个‘怀孕男性’ 引发医学伦理争议”这则报道的标题,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位“怀孕男性”的胚胎长在哪里呢?这是因为女性怀孕是因为有子宫这个提供胎儿生长的“房子”,而男性的体内是没有这样的器官的;再说就是有了这个“子宫”,还需要有维持胎儿生长的营养和内分泌环境。通俗地讲,就是人的受精卵就象一颗等待发芽的“种子”,子宫和内膜就象可以使种子生长的“土壤”,而种子发芽和正常生长还需要在合适季节和适宜的气候,也就是需要人体的正常内分泌状态。所以,只有在“种子”、“土壤”和“气候”三者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女性才可以正常怀孕。
在我读完这篇“骇人听闻”的报道后,我长长舒了口气,原来是一个做过改性手术,但保留了全套生殖器官的女性,通过精子库提供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后怀孕的事。说句实话,这样的怀孕在医学上是没有任何技术问题的,之所以引起轰动,其主要原因是这个怀孕的人的身份,一个实际上是女性的所谓的“男性”!而“他”的男性身份是经过法律承认的“丈夫”,“他”是XX而不是XY。因此,此事的争议其实就是纯粹法律和伦理上的问题了。
我们知道,生殖医学因为涉及到社会和后代的安全,现在我国要求所有的通过国家卫生部审批的辅助生殖医学机构,必须设立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其主要作用就是监督辅助生殖的过程中有无违反伦理原则的事情发生。遇到一些棘手的伦理问题,可以通过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讨论解决。同样,在美国“当托马斯试图到美国不孕症医院中接受试管受精手术时,却遭到了所有医生的拒绝,因为‘变性人’怀孕将引发巨大的法律和伦理争议。”但是最后,“万般无奈的托马斯开始和一个冷冻精子银行取得了联系,并购买了几小瓶匿名捐赠者的冷冻精子,他决定在家中自己进行人工授精。”“他”还是买到了所需要的精子,这在我国,到经过审批的精子库随意购买“精子”是不允许的。
因此,对“怀孕男人”引发的伦理争议,我认为我们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目前没有发生在我们国家,但因为目前我国进行改性手术的人数在不断地增加,也许在哪一天,也会出现类似的要求,再说我国也曾出现过“要求保留男性死刑犯人精液”的事件,引发了巨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