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1年的社会实践经验,毕业之际又和许多单位进行过面试洽谈,在某全国大型英文报业单位工作1年后辞职,拥有这些经历的我,现在想对现今正急于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几点提示:
1、认清自身优势,切忌高不成低不就;
(在投递简历之前,先要考虑好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与专业和爱好相符的工作,但是以自身优势为基础而工作可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招聘会上不要把自己的简历像传单一般漫无目的的随意投递,这样会浪费你很多时间去参加各单位的初步面试,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准备真正适合自己的面试。)
2、不要急于求成;
(个人认为找工作也许要一种缘分和机遇,不要因为其他同学找到工作而否定自己。许多人都会在找工作这个阶段,因为上火而得了各种各样的疾病,得不偿失,要记住金子放在哪里都会发光,不要否定自己,更不要苛刻自己。)
3、面试之前要查清楚面试单位的相关情况;
(凭我的经验,面试考官会在面试时提出一些公司相关的问题,以考验求职者对本公司的了解程度和适应能力,当你确认某公司为你理想工作单位,那面试之前你一定要认真准备资料,不要打不准备之战。)
4、真诚会提高你的面试分;
(无论面试考官问你什么问题,即使是一些很棘手的问题,你可以以提问的方式回避这个问题,但是不要试图通过谎言来欺骗蒙蔽,因为你的面试过程就跟警察的讯问笔录一样,会记录在册,成为你的档案,如果里面充满谎言,将来一定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更有甚者会让你失去晋升机会或者失去工作。)
5、一切以合同为主;
(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面试时候,报社的大连工作站领导对我说过几点:
①报社的员工福利待遇非常的好;
②3个月的实习期内没有工资;
③通过3个月的实习后再谈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
④员工福利待遇与北京总社一致,与大连市相关法律无关。
相对应的几点质疑:
①后来我因为工资与福利待遇问题提出辞职,领导却说报社员工都是这种待遇,为什么偏偏你觉得待遇不好呢?〈我每月的工资加上拿不到手的保险和拿到手的补助一共1000元〉我想知道曾经说的那个‘福利待遇非常的好’好在哪里?
②《劳动法》明确规定在实习期间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领导的这种说法和对我的做法是违法的;
③求职是一个双方面的事情,大家应该在开始工作以前谈好一切问题,如培训、晋升、工资和福利待遇等问题。如果3个月实习期过后求职者才发现待遇不好,那岂不是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这种说法非常缺德。也许听到这样的说法,大家会觉得非常的可笑,但是求职者在面对面试人员时,往往因为求职心切,不会考虑过多内容,即使觉得有些不妥也不会太好意思提出来,毕竟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经验之谈:真正过硬有规模讲诚信的公司不会认为这个问题是敏感问题,反而希望大家能就这个问题讲清楚;
④每个地方都会有本地方的相关法律,不会因为你是某单位在此城市的外派机构而就可以不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比如,大连地区规定单位应为员工缴纳供暖费用和公积金等,但是报社领导以北京没有此项规定而不为员工缴纳此类保障。如果你面试的单位也是如此之说,那我奉劝你即使觉得这份工作再好,也应该立即放弃,以免后患无穷。)
辞职之时,跟领导就上述问题进行过争论,但是当初一切都是口头协议,根本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所以真是哑巴吃黄连!!
以上是我的个人经历,希望能对应届毕业生有所提示,特别是第5点,希望在求职这条本就艰难的路上,不要再有任何波折,更加不要被欺骗而浪费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