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约写了一篇文章,讨论“艳照门”事件所涉及的心理健康问题,原意是想和大家一起分享“面对”和“界限”的一些心得,希望大家给予那些被拍照的女人们多一些同情。
这篇文章在报纸上发表之后,前些天又顺手发布在自己的博客上,很高兴能够看到有不少朋友能够以一颗宽容之心去谅解并接纳那些被拍照的女人们,还有一些朋友则能够把他人的私生活和自己区分看待,这也是一种宽容和接纳,很棒!
那些谩骂的朋友,估计是太愤怒了,没有来得及去看我的上一篇博客《那些为爱所困的女人们》,其实,我已经在上一篇博客里解释得非常清楚,当我接到约稿的时候,并未搜索到更多照片,不过是几张很常见的裸体照片而已,真正看到张柏芝的一些类似A片宣传招贴的照片,已经是稿子发表至少一周以后。
上网对我而言,除了收发邮件、查找资料,别无他用,我也很少去关注娱乐新闻,所以对于阿娇之前如何介绍自己一无所知,对于张柏芝是否曾经否认过和陈冠希相爱也不了解,不过今天看到不少人都在为这些事而愤然,倒是有了兴趣再多说几句。
首先,请这些异常愤怒的朋友们先试试冷静下来,然后想一想自己的身边那些熟悉或是不熟悉的人当中,有没有人曾经和某位异性过往从密,但是对此又矢口否认?如果在那位异性那里受了伤,恐怕会否认得更加彻底。
对于一段前途未卜的感情,恐怕多半的人都会本能地选择掩饰,如果这段感情又无疾而终不了了知,当事人,尤其是受伤害的那一方,恨不能立刻抹去与此相关的全部记忆,这都是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即使否认了,又何罪之有?
更何况,说到底终究是人家自己的私生活,艺人不过是一种职业,就像是其他种类的职业一样,为什么艺人就必须把自己的私生活向全世界事无巨细的一一坦白招认?
这里还是一个界限的问题。
其次,性与爱原本就是分离的两个部分,能够把性与爱结合在一起,那是一种境界,就像第四道里会把性分为五种境界,最高境界就是五个中心的完整参与,而最初级的状态就是动物本能的生理满足。
但无论是最高境界,还是最初级的状态,只要这个人是在尊重并接纳自我存在,他(她)就值得被尊重。
性本身并无高尚或卑贱之分,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就像施虐与被虐,只要两个当事人觉得好,外人不必给予评判、更不必强行要求他人做出改变。
你可以选择有爱才有性,但也要允许别人选择可以有爱,但也可以只有性,如果那才他(她)真正的内心需求。
借用心理专家吴勤的一句话说,就是,如果做不到一个表里一致的好人,做一个表里一致的坏人,也比做一个心口不一的伪君子要有价值得多。
任何形态下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阿娇如何虚伪,我不了解,也不想对此枉加评论,但我知道,任何一种行为的背后都有其必须这样去做的需要,这种需要包括心理需要、生活需要、工作需要等等。
无论她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怎样的自我呈现,这种本属于绝对隐私的照片在当事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突然被公开,在这个事件当中她们就是受害者。
艺人只是一种职业身份,不是道德楷模,这同样是一个界限混淆的问题。
如果生活中有太多的界限混淆,这一次的生命就会太过沉重,且一直处于混乱挣扎之中。从灵魂转世的角度去看,下一次的生命要解决的议题就会更多。
简单,才会有澄明出现。